蒋明杰 中介协会 副会长
广西华正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时至今日,信息技术的各种新概念层出不穷,如Web2.0,互联网+、P2P、移动办公、云计算等等,信息化、互联化、移动化的办公本质上是代替了纸质媒介,消除重复工作,降低数据延迟,提高工作质量。互联网与估价工作的结合所带来的优势很明显,可以归纳为:更高的效率,更快的反馈,更低的资源占用,更好的质量。
对于评估行业来说,批量估价的高度自动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互联网智能化技术取替非创造性劳动。例如,未来有可能大批量的现场查勘和数据采集工作在理论上可以由类似无人机设备来进行,评估人员只需在关键的几个流程上做好把控即可,之后通过在线地图数据和交易案例信息数据库即可高效、精准地评估出相应的价格。互联网技术运用于估价实践,技术人才日益向创造性劳动集中,使估价行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越来越好的发挥其独特的价值发现功能。
评估机构应顺应大势而为,从“零星式”服务向“系统性”服务转变,从“价格判断”向“价值分析”转变,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随着新技术在估价领域的渗透和广泛应用,评估专业人员不能仅限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人才,还要广泛吸收数理统计、计算机、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人才的参与,多学科领域人才的广泛融合才能有效拓展新业务。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进入依法治理、科学发展新时代。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增速减缓,涉诉案件有所增加,互联网的传播面广、速度快,一些负面报道使评估行业成为社会公众指责的焦点,评估机构面临着巨大的重塑行业诚信形象的压力。
诸暨市某评估师伪造交易案例出具虚假抵押评估报告获刑;债务人违约抵押物不足清偿,河南某评估机构不能对出具的和存档的两份报告不一致做出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湖南某评估助理人员高估抵押物获刑,没签报告亦未能免责……以上种种案例体现了“风险猛于虎”,风险防范是评估执业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评估作业程序是否合规,原则上决定了评估报告的质量,这是评估机构的生命线,只有数量而没有质量的机构不能长久生存。《资产评估法》对评估程序的规定是11条内容,与法律责任一样,占了整部法律总条款的20%,对评估程序的规定详细且严苛。因此建立健全流程和质量控制审核和检查措施,加强对评估过程和结论的复核性检查和验证,加强评估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进一步减少操作风险。内部质检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强调审核和质检的实质内容,而不在于多少层次及形式。
在评估风险结构中,有些风险是不可预测或无法抗拒的,此类风险依靠一般的防范措施无法有效规避,但可以采取投保途径加以转移和分担,因此建议建立估价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一旦发生风险造成项目委托方经济损失时可用保险金支付赔偿。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业委员会具有重大意义,其系技术鉴证类和评审类组织。专委会一是具有确认和指导作用,可对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和签字估价师执业有效性予以确认;二是具有裁判和评价作用,对被申请鉴定或评审的评估报告进行估价依据、技术路线、方法选用、参数选取、结果确定方式是否存在技术问题等进行评审鉴定,并出具专业书面意见。三是具有规范和促进作用,可将评估报告鉴定或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分类进行归纳、整理和反馈,促进提高评估机构执业水平和专业素质,从而提高评估报告的可信度和采信率。
“险中求财”不如“稳中求财”,有效防范和规避房地产评估风险的根本在于评估行业参与者的内外完善,从而在评估行业新形势的大浪中航行地更远、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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