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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南宁市互联网涉房营销行为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时间:2025-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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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经营活动,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宁市互联网涉房营销行为界定标准》(详见附件)。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5年8月26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地址:南宁市园湖路37号房产大厦A座4楼404号
电话:0771-5667533
邮箱:n5667533@126.com
附件1:南宁市互联网涉房营销行为界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南宁市互联网涉房营销负面行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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