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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信息”统一“装饰”中介门面 |
市中介协会推出新举措维护行业形象 |
时间:2012-04-14 来源:协会秘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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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获悉,从今年4月15日起,我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须按规定在各门店的显要位置统一张贴系列“行业规范信息”。同时,南宁市房产监察支队将把“行业规范信息”的统一张贴,纳入检查和行业管理范畴。
要求张贴的“行业规范信息”包括《二手房买卖风险防范指引》、《南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十三条”禁止 行为》、《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倡议书》、《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阳光服务倡议》等内容。中介协会会长陈伟介绍说:“这些信息的统一张贴,除了引导客户顺利交易,规范从业行为外,更能集中体现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整体形象。”
随着我市住房限购措施持续贯彻实施,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势在必行。日前,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的“2012年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上,黄副局长曾强调,为了提高抵御房地产市场运行风险能力,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主管部门将联合行业协会加强监督与管理,通过现场巡查、抽查、投诉受理、专项整治等方式,对行业中出现的诱骗客户签订阴阳合同、违规收费、挪用客户房产交易资金等有损执业操守、侵害客户权益的违规行为展开严厉的整顿。
协会秘书长覃桂萍说,“行业规范信息”的统一张贴,是中介协会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她说:“在提醒行业从业人员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一系列行业形象规范管理,逐步树立我市中介行业及从业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要让市民逐步意识到,我们南宁市中介行业的品牌和服务正在不断地完善和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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