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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中工作总结座谈会简报 |
时间:2013-09-11 作者:文/黄晖 来源:协会秘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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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1日,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2013年年中工作总结座谈会在市住房局召开,参加此次座谈会的包括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在内的近80家会员单位,会议由协会覃桂萍秘书长主持。座谈会上,由覃桂萍秘书长向参加此次会议的所有会员单位和主管领导就协会2013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 应邀参加本次会议的市住房局领导有: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房改办主任杨燮、房屋登记和市场交易监管科科长闭建明、政策法规科科长阳舜英、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韦卫超和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政委吴定志。 一、政策法规科阳舜英科长就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家进行了解读。目前市住房局在执法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法律有两部:一是2011年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在2013年3至6月开展的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了一些违法行为,部分中介机构对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的经纪行为不太清楚,怎么处理怎么处罚也不太了解。阳舜英科长列举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17种违法违规行为,并逐一进行了详解。 阳舜英科长特别强调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的重要性: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在自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虽然《办法》对未备案的没有规定罚则,但在《办法》的第30条有一条限制性规定: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取得网上签约资格。从这条规定来看,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约是今后房地产交易的一个趋势,也是南宁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的内容之一,一旦南宁市房地产交易网站系统投入使用,那么未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将不能取得网上签约资格,也不能获得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的以上服务。 阳舜英科长最后说,在此次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大检查中,中介机构存在较多的是违法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希望大家在发现问题后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二、房屋登记和市场交易监管科科长闭建明向大家传达了2013年上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以及下半年发展趋势。 三、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吴定志政委通报了我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情况:为了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依法经营,根据市住房局的计划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上半年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一共成立了7个检查组,对全市的200多家在售在建的开发企业和87家一、二手房中介进行了现场检查。 发现了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4个、涉嫌违规房产企业25家、存在问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店面42个、涉嫌违规的中介机构30家。目前房地产监察支队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6份、立案16起、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16份、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6份,还有多起案件正在调查取证当中。 绝大多数的企业都能够守法经营,但是个别企业对相关的法律法规重视不够。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几点: 1.取得预售证十日内没有公开预售; 2.没有取得预售证就擅自收取预定金; 3.委托无资质的机构进行代理销售; 4.没有在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限购政策; 5.中介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没有进行备案的; 6.中介机构的交易合同没有经从事业务的经纪人或两名协理的签名的; 7.中介机构没有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以及限购政策的; 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大检查主要是以规范市场的秩序为目的,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以违纪处罚为辅的原则。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南宁市房地产经纪工作做得更加有序,更加健康,有效促进市场经济繁荣与稳定。 四、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房改办主任杨燮做了重要讲话: 1、房地产执法大检查和严格执行一房一价的要求,是为了更好的控制房价,在总体符合国务院对房价调控的要求下,让老百姓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2、协会要去摸市场行情,了解真实情况,了解真正的刚性。中央的调控政策反对的是投机行为,是炒房。但是对于家庭式的理性需求和用于保值储值这块的房产投资还是支持的。虽然南宁的房价有所上涨,但是楼盘品质也在不断提升,老百姓对品质的要求也在提高。这说明房地产中介行业并没有走下坡路,还有大幅的发展空间。房地产中介行业应该肩负起为消费者传递正能量的职责,除了用良心卖房,还要有职业道德,要坚守行业自律。协会一定要发挥作用,行业自律一定要发挥作用,使整个房地产中介行业有一个正面的形象,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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