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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未明码标价房屋 将处罚5000元/套
时间:2016-10-18
 

     1013日,南宁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暨政策培训会在南宁市邕州饭店举办,有来自房地产开发、代理公司近200多家公司参会,会上,南宁市物价局重点指出,将加强住宅价格监管,引导企业合理定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力度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商品房销售未明码标价将受到严厉处罚。

        ( 企业的负责人在会议上认真听取物价部门的政策培训)
          目前整个全国房地产市场价格暴涨,在其他的城市已经陆续出台了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房价暴涨正好给一些房地产开发、代理公司有机可乘,发现有房产中介代理、经纪公司在销售房屋时并不完全明码标价,因为房价暴涨的实在太快,随意的加价,随意的涨价,会引起社会的恐慌,留下了重要的隐患,为此,南宁市物价局规定,南宁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未明码标价的楼盘将采取“一套一罚”的原则,每套可处以最高
5000元的罚款,罚款达100万元的房企将上报国家,并列入价格失信名单。

                               (物价局和中介协会到在售楼盘进行明码标价的检查)
     据南宁市物价局统计,仅101~10日,南宁市物价局就接到74起投诉,都是举报商品房价格问题,占到南宁总投诉量的24.4%,约1/4。南宁市物价局副局长张谦:“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严禁捂盘惜售及虚抬房价”等内容成为重中之重。

                  (物价局的王副局长正在给开发和中介机构代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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